省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自觉抵制月饼茶叶过度包装

2023-08-24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许接英 粤消宣
分享:

  南方工报讯(全媒体记者许接英  通讯员粤消宣)一年一度的中秋、国庆“双节”日益临近,礼品市场逐步进入消费高峰期。8月23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结合即将实施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国家标准,针对月饼、茶叶等应节礼品过度包装问题发出消费提示,提倡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月饼、茶叶过度包装等现象。

  据悉,今年9月1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将正式实施,届时,不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将不允许生产、销售和进口。对此,省消委会提示,消费者首先要学会识别商品过度包装。根据标准规定,茶叶及相关制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四层,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等;月饼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且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等。“消费者应依照标准主动选择包装简约适度的产品,拒绝‘华而不实’的包装,按需按量购买,共同推动月饼、茶叶消费回归食品属性和传统文化本源。”

  其次,消费者在选购月饼、茶叶等应节商品时,应摒弃“重面子”“比贵重”的思想,优先选择内里丰富、适用实惠的商品,在外包装上,更应选择风格简约、符合标准的商品,避免过度包装的高价月饼、茶叶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造成奢靡浪费不良风气。

  重视产品质量和实际需求。商品包装具有保护和美化商品、提高商品附加值等作用,但过度包装既会造成资源能源的浪费,又会导致市场经济的不平等竞争,增加消费者负担。消费者在选购月饼、茶叶等商品时,应更加关注和重视产品本身质量,选购适合自身口味和实际需求的商品,不追求奢华包装,不超量购买,弘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之风,以需求引领供给,推动经营者把精力放到产品质量和生产工艺水平的提高上,提供高质量实惠产品。

  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若发现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等标准过度包装商品,以及存在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应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可以通过全国12315平台、当地12345平台等渠道依法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省消委会同时呼吁广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规定,规范产品包装、销售方式和定价标准等行为,依法依标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良性竞争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编:蒋灵茜

  校对:戴小玲

  二审: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