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商家事⑤】江门市照明电器行业十年开展五次工资集体协商:统一工价后,职工没了“忧薪事”,业内不再“挖墙脚”

2023-08-30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许接英 戴慧娜 陈晓桦 黄晓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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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江门市照明电器行业十年开展五次工资集体协商(引题)

  统一工价后,职工没了“忧薪事”,业内不再“挖墙脚”(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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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电器行业职工正在组装灯具     单位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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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前,行业工联会到企业开展调研。 单位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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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门市照明电器行业签订首份工资集体协议。 单位供图

  企业经营者争相高薪挖人,却难以建立稳定的人才队伍;职工频繁跳槽,在不同企业间游走,自身社保等福利待遇却无法保障。这曾是江门市照明电器行业十年前一度面临的乱象。

  而根治这一行业“顽疾”的良药,正是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自2014年起,江门市照明电器行业工联会围绕工资收入这一职工最关切的核心问题,十年间五度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建立起了一套相对成熟稳定的劳资沟通协商机制,有利地促进了行业的和谐稳定。

  协商实录——

  起因:企业不断高薪“挖人”,引发行业无序竞争

  某种程度上而言,江门市照明电器行业的工资集体协商,起因于行业初期的无序竞争。

  本世纪初,囿于狭小的地域,“中国灯饰之都”中山古镇灯饰产业开始外溢。而一条外海大桥将中山古镇与江门外海连为一体,极大方便了中山、江门两地的往来和交流。中山古镇不少照明企业为扩大生产规模,纷纷搬迁到江门外海(即江海区)兴业建厂,江海区因此成为古镇灯饰产业最重要的承接地之一,照明产业在此迅速崛起。

  据统计,经过多年的发展,截至2021年,江门照明产业规模超过300亿元,业内企业达到1600多家,职工20多万人,成为江门八大产业之一。

  但另一方面,行业的蓬勃发展,也使得市场竞争变得异常激烈,导致劳动关系趋向多元化、复杂化,因工资问题带来的劳资纠纷日渐增多。

  对此,江门市照明电器行业工联会在2013年成立后不久,即联合行业协会深入企业了解各方需求。行业协会到各企业了解企业老板的想法。行业工联会则通过企业工会,采取多次座谈、个别访谈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职工的收入现状及相关诉求进行摸底。

  “经过调研,我们发现行业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工资不透明。”江门市照明电器行业工联会主席罗志达向记者介绍,古镇灯饰产业已经习惯于在整个行业通过高薪“挖人”,“这个做法也被带到了江门,行业内企业争相通过更高工资不断互相‘挖人’,导致一些岗位工资出现虚高,企业也难以找到做得长久的人才,建立稳定的团队”。

  对于员工来说,这也并非好事。由于频繁跳槽,许多员工并不能适应新企业的文化氛围,加上有企业一边提供高于行业水平的工资,一边却在社保、公积金等方面对员工待遇实行各种削减,使得员工在不同企业之间游走,找不到稳定的工作。

  企业需要稳定,员工也呼唤稳定,整个行业迫切需要相关组织出面,规范行业用工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因应成为被寄予厚望的势在必行之举。

  经过:首开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十年签订五份协议

  万事开头难。对于江门市照明电器行业企业和职工而言,工资集体协商是个新事物,以往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在此情形下,罗志达和工联会的同事们在江门市总工会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始了推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探索之路。

  回顾2014年第一次开展集体协商的过程,罗志达仍记忆犹新。

  首先,劳资双方明确了协商的代表。企业方由江门照明电器行业协会各企业代表组成,职工方则由行业工联会和各企业基层工会代表,以及未建工会企业有影响力的职工代表担任。

  接着,针对职工关心的包括加班时薪等劳动报酬和工资按时发放等问题,工联会坚持以维护企业发展长远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多次召集职工代表举行座谈统一意见。

  随后,劳资双方进行了初步商谈,达成一致意见:对于薪资水平,以行业平均工资标准和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础,结合各工种的实际,协议确定职工的各项工资标准,确保职工收入;确保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和正常工作条件下,职工的劳动报酬不低于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

  各代表将协商结果带回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对有异议的事项及时跟进了解,做到所有企业和职工满意,确保协议的可操作性。

  在公示无异议之后,行业协会和工联会分别通过民主推选的方式,选出正式开展协商的代表,企业方代表在行业内规模较大企业的老板中选出,职工方代表由各企业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出。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4年5月13日,在时任省总工会副主席张振飚的见证下,江门市照明电器行业劳资双方代表共同签订了《江门市照明电器行业工资集体协议》。该协议对行业22个工种的最低工资进行了统一规定,要求不得少于1500元,高于当时江门最低工资标准1130元。这也是江门市首份行业工资集体协议。

  令罗志达颇感欣慰的是,此后,工资集体协商成为江门市照明电器行业的一项持续机制。

  2015年6月,行业劳资双方签订了第二份《江门市照明电器行业工资集体协议》,此次协议新增了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条例,补充了《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内容,首次将行业计件工资细化到各工种单价标准。

  两年后的第三次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则对行业计件工资的各工种单价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提高。其中,最低基本工资涨至每月1800元,比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高出450元。

  2018年5月,第四次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举行。经协商,工联会联合行业协会、司法、工会、律师等力量,成立江门市照明电器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包括劳资争议纠纷调解委员会、家庭婚姻调解委员会),作为工资集体协议的重要补充。

  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突然来袭,职工返岗受阻,许多企业被迫停产。为维护企业和职工权益,保障职工在疫情期间的正常生活,助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工联会与行业协会通过多次与企业、职工进行沟通,于2021年5月经集体协商,续签了一份为期四年的《江门市照明电器行业劳资沟通协商协议》。

  成效:企业增效,职工不再忧“薪”

  记者了解到,这份最新的协商协议在保持原有内容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按照广东省总工会有关劳资沟通协商建制要求,增加了劳资沟通协商常态化机制,并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待机制等,及时进行劳资沟通协商。

  与此同时,协议根据常态化防疫需要,补充了员工居家隔离期间的待遇水平、员工疫情期间返岗的各项保障、员工就地过年的各项补贴、因疫情停产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方案等内容。例如:企业不得因疫情等特殊原因辞退员工,疫情停工期间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1720元/月;企业每月发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2100元/月,加班时薪不得低于18元等一条条关乎职工基本权益保障的规定被明确列入协议中。

  在协议的最后,附列了江门市照明行业35个主要岗位的工价标准,以及生产一线27个工序的计件单价。据介绍,每个生产工序的计件单价均由劳资双方协商,并选取行业内十几家代表企业的各工序生产主管和员工进行实操测算后,得出平均数据。

  如今,这份覆盖了行业内465家照明电器企业、10.6万名工会会员的协议正在发挥着积极作用。

  “企业再也不用为员工随意跳槽发愁了。”江门市景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伟对此深有感触,行业工价表一出,有了统一的工价标准,企业不会再随意抬高或者降低工价,企业间无序竞争现象得到遏制,职工队伍更稳定了,企业效益也变好了。

  在罗志达看来,协议推动劳资双赢。协议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减少企业拖欠职工工资、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等现象,“企业增效的同时,职工不再忧‘薪’”。

  据其透露,近年来,江门市照明电器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据协议的工价标准,成功调解200多起行业劳资纠纷,被评为“金牌调解室”。如今,这份工价表也成为当地人社局调解劳资争议的工资“参考标准”。

  现场回放——

  因疫情被隔离员工的工资有了着落

  2021年5月14日,在江门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会议室,行业工联会主席罗志达带领职工协商代表,与企业方代表进行了劳资沟通协商。协商中,双方就“在企业开工不足甚至停产的情况下,对于因个人隔离不能到岗的员工应否支付工资”展开激烈讨论。以下为协商双方现场“交锋”对话还原:

  职工代表1:各位老板在疫情期间生意下滑甚至停产的情况下,仍然按照协议支付员工每月2100元的基本工资,这个工资高于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基本做到不拖欠工资,员工都很感动。但是,一些因疫情被隔离的员工,本身生活花销并无减少,如果因为不能到岗就不发工资,对他们的生活无疑是雪上加霜。希望老板们不要区别对待,能支付一下他们的工资,大家一起共克时艰。

  企业代表1:对于被隔离员工的困难,我们也十分同情。但是,大家也清楚当前的环境,物流走不动,市场卖不动。我们有的企业基本停工了,内外贸都为零,仍坚持拿出积蓄来继续发工资。现在员工都不能到岗,还要我们发工资,我们觉得有些难以接受。

  企业代表2:员工为什么被隔离?如果是企业的问题,那应该是整个工厂都被隔离。所以,各位都应该很清楚,员工个人被隔离是因为不约束自己的行动,疫情期间还出去乱跑,这种个人行为导致的后果,于情于理都不应该由我们企业来买单吧。疫情下,我们的压力也很大,也没有找借口辞退过一个员工,难道还要我们为员工的个人行为负责吗?

  职工代表2:企业的困难我们都理解,毕竟我们也身在企业,算是亲身经历。但是,也不是所有被隔离的员工都是因为自己出去玩导致被隔离,我就知道几个被隔离的员工是为了到工厂工作才被追踪隔离的,也有的是为了出门采购生活物资。谁都不想被隔离,在隔离时,生活成本增加,如果基本工资都没有,生活真的会很困难。员工多年为企业付出,希望各位老板能帮助他们一把。

  职工代表3:各位老总,疫情是一场“战役”,需要我们同心协力共同面对。疫情期间,当企业因未及时交纳房租、水电费被断水断电时,我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去耐心调解。当有政策出台时,我们也努力去为企业申请。我们支持企业,也希望企业支持员工。被隔离的员工只是少数,但是,他们是最困难的少数,是最需要企业支持的人。

  企业代表3:请稍候,我们需要集体讨论一下。

  (讨论后)

  企业代表1:为了回报广大员工多年的奉献,我们愿意支付目前被隔离员工的工资,但是要求员工以后出行一定要听指挥,疫情期间报备出行线路和目的地,获批后才能出行,我们也会安排集体购买生活物资。

  职工代表1:好的,感谢你们对被隔离员工的支持,我们一定号召工人更加努力,与企业一起共渡难关,并兢兢业业为企业作贡献。

  企业代表1:感谢员工们的理解和支持,也希望工联会能在员工中广泛宣传,加强自我约束,大家一起共渡难关。

  就这样,双方代表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被隔离员工的工资随之正常发放。

  工友体验——

  “单价透明了,做多拿多,公平!”

  工资集体协商给职工带来了怎样的变化?采访中,不少职工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亲身体验。

  “在没有工资集体协商之前,我们拿多少工资,都是厂长说了算,有些时候感觉做得多、拿得少。经过工资协商,单价透明了,做多少事,大概能拿多少工资,心里有底了。”江门市景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仓管陈钞说道。他表示,集体协商后,在疫情期间,面对不定时的停工,职工的工资也能得到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这让出门在外的我们也能维持生活,共同渡过难关”。

  工资集体协商也得到了江门市励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插件工李小伟的认同。李小伟表示,以前,公司里和主任、班组长关系好的员工底薪就高,有的甚至做得少却拿得多。经过工资集体协商,同工同酬,“大家底薪差不多,做多拿多,公平”。

  在江门飞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宋婷婷看来,集体协商对于女职工很友好,女职工的待遇与就业地位有了“看得见”的提升。“以前,公司对于女职工,安排的基本都是工价少的岗位,晋升也很少会提名女职工。现在经过集体协商,男女平等,高单价的岗位,我们女职工能胜任的,也能安排上。工作表现良好的女职工,也同等享受晋升提名与任职支持。”

  而最令她感到暖心的是,行业女职工每月还享有1至2天的“痛经”带薪假;此外,协议中怀孕满7个月的女职工每天可减少2小时工作时间等规定,都让她切身体会到集体协商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专家点评——

  高效调解劳动纠纷 实现劳资双赢

  江门市总工会维权和职工服务部部长梁汉超:江门市照明电器行业是全市最早签订行业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业。近10年来,行业工联会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统一了行业主要岗位及生产计件的工价标准,有效解决了行业内企业随意抬高或者降低工价的问题,遏制了企业间的无序竞争,减少了职工随意跳槽的现象,稳定了企业的职工队伍。特别是在疫情期间,通过开展行业劳资沟通协商,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高效调解多起劳资纠纷,这对推动江门市照明行业的抗疫复工复产、经济发展,以及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从工资集体协商到劳资沟通协商,名称在变,责任不变。江门市照明电器行业展现了行业劳资沟通协商促进职企双赢的实践路径,为江门市同类协商的开展提供了借鉴。希望通过各级工会的努力探索,将来在江门能结出更多行业劳资沟通协商的丰硕之果。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全媒体记者 许接英 通讯员 戴慧娜 陈晓桦 黄晓滢)

  责编:蒋灵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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