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集体合同破解新业态劳动者难题,好!

2020-06-05 来源:中工网 作者:郭振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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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工人日报》6月5日报道,河北省唐山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与市快递协会日前签订了“1+3”集体合同——《唐山市快递行业集体合同》《唐山市快递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唐山市快递行业职工技能培训专项集体合同》《唐山市快递行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协议书》。集体合同对快递员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以条款的形式作出约定,同时以附件形式对行业职工最低工资、工资支付办法、劳动安全卫生、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等作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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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工人日报刊发的题为《唐山推动快递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报道。图片来源:2020年6月5日《工人日报》二版截图

  在新就业形态中从业的劳动者,一直以来饱受劳动关系确认难、社会保险缴存难、合法权益保护弱的困扰。每年的全国两会都有不少代表委员对此提出议案提案,呼吁强化对他们的保护,找出破解难点的路径。

  唐山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与市快递协会签订的集体合同,内容广泛,不仅对公众关注度高、快递小哥纠结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事项作出约定,还延展到劳动安全卫生、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等领域,对于进一步提高快递行业职工的专业技能和素养,规范行业用工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等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按照一般的劳动法律原则,集体合同的效力优于个人劳动合同的效力。集体合同有规定的,个人劳动合同没有规定或者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执行。当前,在快递行业以及其他新就业平台从业的劳动者,大多无法确定劳动关系,难以签订劳动合同。在法律没有对新就业形态中的劳动关系作出明确界定的情况下,以集体合同的形式确立行业劳动基准,将一般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规范在内,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新业态劳动者的“痛点”,同时也为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的认定打开了一扇“窗户”。

  以此为基础,如果能进一步明确劳动者与一个平台建立劳动法律关系,且平台与合作方、代理方是民事法律关系,由平台作为用工方统一履行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则目前一些处于“悬空”状态的劳动者,其权益会得到更为有效的保护,其职业发展路径也将进一步清晰和可预见。

  基于通行劳动法则,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关系是先有劳动合同后有集体合同,但唐山市“反其道行之”,对特殊事项、特殊情势先确立集体合同,然后规范劳动合同。这种做法虽然打破了常规,但对于新业态劳动者是一种最有效的保护方式,一定程度上破解了当下困扰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难题。

  用集体合同实现对新业态劳动者的保护,这种做法有亮点,好!

  南方工报责编: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