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眼会语】工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组织起来力量大

2020-11-03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马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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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深圳龙岗区天安云谷产业园旁边的居里夫人大道上,一座畅通职工通勤路线的人行天桥准备动工开建。这距离安奈儿(企业)议事小组在上一次天安云谷(园区)职工议事会上提出该职工诉求,不足一月时间。快速解决职工的烦心事,将矛盾消解在萌芽状态,这不但是工会版本的“深圳速度”,更展现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会力量”(详见本报10月28日报道)。

  2017年以来,深圳龙岗区总工会已探索形成企业-园区-社区“小三级”工会工作体系。较之1990年代深圳宝安区总工会打造的区-镇-村“小三级”工会网络体系,龙岗工会已将触角深入企业内部,工作重心也从“组建”转移到“服务”上。

  在具体运作上,龙岗区总工会搭建起“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方联席会议-园区职工议事会-社区职工议事会”的三级沟通协调平台,定期召开议事会,会议议题向职工征集而得,确定讨论事项后进行公示。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方联席会议主要讨论企业内部情况,超出企业范围的议题则由园区职工议事会接管。职工既可以反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也能对企业、园区、社区乃至社会发展的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这一沟通协调平台不但能快速有效解决职工烦心事,也能把职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意愿和能力激发出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龙岗区各级工会组织结合实际,通过企业工会与企业方联席会议,将企业经营状况和防控举措向职工作了说明,同时鼓励职工携手企业共渡难关,筑牢了“稳”字基石。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区11个街道131家企业共收集到职工诉求278条,解决职工诉求236条,企业内部职工诉求化解率达到85%。

  同样,依托“小三级”工会工作体系,龙岗区坂田街道构筑出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制定企业、园区、社区“三位一体”劳资纠纷预防调处制度和参与劳资纠纷处置应急预案,提高基层工会组织参与源头治理劳资纠纷的规范性和参与度,充分发挥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独特优势,将工会维权服务工作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正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工会的应有之义。在龙岗工会这一系列的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工会工作主动链接各方资源,转变服务模式,积极应对职工队伍结构变化而产生的复杂劳动关系和多元职工需求,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其中包括“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龙岗工会以“小三级”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在源头治理劳资纠纷、精准服务职工、引导职工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为工会凝聚职工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组织起来力量大。实践表明,工会有能力、有条件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在“十四五”规划描绘的宏阔蓝图里,工会要不断改革创新,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应有作用,展现“工会力量”。

  编辑: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