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社:“降、返、缓” 促服务业困难行业稳岗

2022-03-28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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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召开广东省出台激励性政策措施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解读《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广东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三份文件主要内容,并答记者提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张广立在会上提到,根据国家部署,今年省人社厅主要从“降、返、缓”三方面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一是“降”,即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原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到期后,延续实施时间一年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全省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继续同步实施浮动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全省参保单位统一阶段性下调缴费费率20%。

  据测算,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2年可为全省参保企业减少支出约157亿元,其中失业保险137亿元、工伤保险20亿元。

  二是“返”,就是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照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定比例给予返还,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提高到90%。

  具体是,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20%,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上缴的失业保险予以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初步统计,2022年稳岗返还预计返还资金为45亿元左右,受益企业约有140万户。

  三是“缓”,即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广东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餐饮、零售、旅游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予以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批准缓缴期间,职工相关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具体缓缴程序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据初步统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达到70万户,可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约8亿元。(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任编辑:张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