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运营被罚打官司 副区长出庭应诉

2024-01-19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许接英 吴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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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工报讯 (全媒体记者许接英 通讯员吴静怡)1月1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10个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涵盖行政处罚、行政协议、行政强制等主要纠纷类型。广东法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2023年,广东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5万人次,同比增长10.86%。

  在面包车主招揽乘客一案中,徐某驾驶小型面包车在广州北站附近路段招揽乘客并议价车费60元但尚未收取,准备驾驶涉案车辆时被公安执勤干警发现,并移交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花都区交通局”)处理。花都区交通局经调查后认定徐某无证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3万元。经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花都区政府”)复议维持后,徐某仍不服,于2023年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期间,花都区副区长、花都区交通局局长出庭应诉,从处罚决定、复议决定的事实根据、法律适用、处罚裁量等方面发表综合意见,多次阐明违法“拉客”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使徐某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

  庭审结束后,徐某主动向法院提交悔过书。法院向花都区交通局发出判前调解建议函,认为徐某属于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建议该局酌情减免部分罚款。花都区交通局经集体研究及征求复议机关花都区政府意见后决定采纳法院建议,综合徐某违法行为情节、认罚态度以及缴纳能力等因素,同意将罚款数额调低至5000元。各方确认调解方案并签署调解笔录,徐某当场申请撤诉。

  责编:蒋灵茜

  二审: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