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老板”谎称招聘模特实施猥亵获刑21个月

2024-06-04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王艳 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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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谎称招聘模特实施猥亵 “网店老板”获刑21个月  

        南方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艳 通讯员江楠)如今,很多人倾向于在网上寻找工作岗位。然而,网络信息良莠不齐,稍有不慎就可能落入违法犯罪分子的魔爪。日前,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制猥亵案。

  陈某是一名刚成年的女性,其长相姣好,常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照片、视频,吸引不少粉丝的关注。她萌生了想要成为一名模特,通过抖音、淘宝等平台网店拍摄照片赚钱的想法。后来,刘某在网上称自己是某女装网店店主,提出想聘请陈某当网店模特,并邀请她为网店服装拍摄照片。

  2023年1月,双方约在一家甜品店见面。刘某先是请陈某吃甜品,让其放松警惕,然后提出要带她去自己的出租屋内拍摄照片。陈某质疑为何不去商量好的工作室拍摄,刘某则称工作室还在装修。虽然心存疑虑,但由于没有经验且赚钱心切,陈某答应了刘某的要求。

  到了出租屋后,刘某拿出了一件颇为“轻薄”的衣服让陈某穿上拍照,在被陈某严辞拒绝后,其又拿出另一件衣服让陈某换上。拍了几张照片后,刘某抱住陈某实施强制猥亵行为,整个过程持续约十分钟。在陈某的强烈抵抗及报警威胁下,刘某才逐渐停止猥亵行为。陈某趁机逃出出租屋并迅速报警求助。次日,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归案。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某构成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刘某不服,提起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刘某无视国法,假借拍摄之名,将陈某骗至出租屋,继而对其以暴力方法实施强制猥亵,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惩处。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编:蒋灵茜

  二审: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