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盗刷他人微信付款码,2人被判刑

2024-08-22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谢素芬 朱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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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工报讯 (通讯员谢素芬 朱金香)如今,支付宝、微信等线上支付给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然而,大家在享受便捷的同时,还可能会面临二维码支付的一些风险。近日,韶关市始兴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始兴法院”)依法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2名被告人隔空盗刷他人微信付款码被判刑。

  2023年9月,邓某三伙同邓某潮在和被害人张某微信聊天中,谎称要在始兴县某乡镇农场订房,要求张某开启视频通话并出具微信收款码以收取房费。在张某打开微信收款码的过程中,其微信付款码暴露在视频中,邓某三眼疾手快将张某的微信付款码截图保存。事成之后,邓某潮拿着窃取的微信付款码在超市和便利店购买香烟若干,由二人分得。据统计,两人共计盗刷他人微信账户237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三、邓某潮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邓某三、邓某潮作用相当,不予区分主从犯。邓某三、邓某潮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案发后,邓某三、邓某潮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从宽处理。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三、邓某潮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付款码相当于“银行卡+密码”,使用时要格外谨慎,切勿将付款码页面拍照或者截图发给他人,在出示付款码时要注意遮挡。同时,也要警惕像本案一样在打开收款码过程中被他人截图付款码的情况。如不幸被盗刷,第一时间报警。

  责编:蒋灵茜

  校对:戴小玲

  二审: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