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工报讯 (全媒体记者徐亚辉 通讯员丘海鹏 李美易)“我错了,别拘留我,千万别拘留我!我现在就把工资给他们。”8月,韶关市新丰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丰法院”)开展小标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成功为2名工人讨回工资。
据了解,肖氏父子在新丰县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做木工期间,被拖欠工资55000元,故向新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今年5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分期支付肖氏父子工资,如未按期履行义务,需支付欠薪金额50%的赔偿金,合计82500元。后续该公司未履行义务,肖氏父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新丰县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联系沟通,耐心劝导潘某尽快结清肖氏父子工资。
“潘某,因你拖欠工人工资,肖氏父子已向法院申请执行,请你尽快给付肖氏父子工资。”
“法官,如果我有钱早就给了,现在生意不好做,能不能宽限几天时间让我去筹款?”
了解到潘某此时的困境,也为了善意文明执行,执行干警同意了其请求。
后续执行干警又多次联系上潘某,潘某先是表示没有筹到钱,又承诺向朋友借款后立马结算,等到约定的还款时间,又横生枝节。
后执行干警经多方查证,掌握了潘某已有履行案款的能力,可潘某却有意躲避执行干警的追踪,行踪飘忽不定,电话也不接听,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继续追查,在得知潘某下落后迅速出击,当面告知潘某拒不履行义务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潘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承认并改正错误,随后履行了部分款项,并与肖氏父子对未还款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据悉,新丰法院自8月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以来,执行干警共计上门找人42次,执行完毕案件25件,执行到位金额78.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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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