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中院耐心调解 为30余名工人追回工资60万

2020-08-18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肖龙 邹方筱 李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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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工报讯 近日,周某致电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毛法官,激动地告知法官:某建筑公司拖欠他多年的60万元工资终于到账。他同时也表达了对该院法官耐心调解的感谢。

  据了解,2015年,某建筑公司与某科技公司联合承包了一项重金属处理技术改造工程。同年5月,该建筑公司与周某签订《工程项目劳务协议》,约定将改造工程的水管、设备、电气施工交给周某等30余人负责具体施工,最终造价按双方约定的单价和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

  工程完工后,建筑公司与周某于2016年7月就涉案工程签订《工程项目结算费表》,经结算,工程总费用为147万余元,已支付款项74万元,尚欠款73万余元。后因建筑公司未在约定期限付清款项,周某催收无果,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法官经询问各方当事人、查阅卷宗了解到,案中所涉73万余元尾款中,建筑公司已向周某支付了23万元,目前仍有50万元工人工资尚未支付。考虑到该笔款项与30余名工人的基本权益息息相关,且拖了三四年之久,调解或更有利于快速实现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结果,法官遂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调解。

  2020年7月7日,双方当事人到达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法官向建筑公司释明,根据证据材料,初步可认定建筑公司与周某存在劳务合同关系,支付周某等30余人的工资是其应尽义务。同时通过数据计算,让公司负责人认识到,因其没有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其自2016年12月以来所拖欠劳务费利息累计高达40万元。此外,法官更多地从感情层面对周某进行劝解,告知其建筑公司因工程款未收到,资金周转存在困难,望其给予适当理解。

  历经6个小时连续调解,双方当事人在当晚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建筑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60万元劳务费及利息给周某,双方案结事了。

  编辑: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