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冲业绩,员工被迫缴纳对赌激励金?

2020-11-10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许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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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工报讯 (全媒体记者许接英)双11你还在买买买吗?如今,双11不仅是电商的狂欢节,同时也带动线下实体店大幅促销冲高业绩。然而,深圳一家美容公司,却要求员工在双11期间参与促销对赌激励活动,由公司向每名员工收取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对赌激励金,若完不成销售额将不予返还。一名员工因拒绝缴纳而被强制放假。

  小丽是深圳蔻伽美容科技有限公司鼎丰诊所的一名护士。她告诉记者,10月21日,公司在钉钉发布了一则双11促销方案,要求员工参与服务项目定金券的销售,同时还要求每个员工在10月26日之前向公司缴纳一笔“对赌激励金”,根据定金券销售目标完成率予以返还。

  根据小丽提供的“鼎丰诊所双11团队业绩军令”显示,其所在的鼎丰诊所在双11期间需完成28万元业绩目标。鼎丰诊所包括店长在内的7名员工分级别缴纳不同数目的“对赌激励金”。其中,店长和顾问级别需交3000元,前台、护士组长、护士交1000元,试用期员工则为500元。若在11月11日之前,完成目标低于60%,公司将不予返还“对赌激励金”;若完成60%-70%,返还50%;完成70%-80%,返还100%;完成80%-90%,返还150%。

  “大家都很反感公司这种打着节日促销的噱头向员工收取‘押金’的行为,因此一直没人交。”小丽称,据老员工反映,公司此前进行过两次这样的“赌注”行为,大家敢怒不敢言。此次得知员工不愿交激励金后,10月27日,公司总经理张某到店施压。当日下班后,店长把全部人留下来开会,会后还是没人交。28日早上,张总指派助理到店开会。该助理表示当天必须交,不交者立刻安排休假。一直明确拒绝缴纳的小丽就这样当场被休假,另一名未交的试用期员工则于次日辞职。

  小丽说,自己被公司告知,双11活动前都不用回来上班。目前,她一直在等待公司的复工通知。公司唯一一次联系她是在11月2日,公司人事部门询问小丽是否需要离职。

  小丽向记者表示,现在公司把她晾在一边,想让其主动离职,但她不会就范。她还强调,自己对双11的业绩目标没有太大意见,有意见的是公司收取“对赌激励金”的行为和态度,“非常让人不爽”。

  该公司总经理张某在回应此事时表示,这是公司在双11期间出台的绩效激励举措。对于员工所称的对赌激励金,他予以否认,声称“没有让员工交押金”,并且劳动监察部门也来了解情况,“我们已解释清楚”。他还称员工均已回来上班。鼎丰诊所的店长张女士则以不方便接听电话拒绝回应。

  ●律师说法

  广东港宏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磊表示,对赌激励协议一般在投资等经济合同中比较常见,双方是平等主体。而在劳动关系中,劳资双方并非平等主体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对企业有人身依附性。“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很多是由法律规定的,不能随意约定。”

  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仅可在关于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期的情形下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而且企业要求员工待岗、放假,需要有正当理由,要求员工离职则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综上,如果只有对赌协议而要求员工待岗、放假或者离职,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协议或者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