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农民工讨薪“走错门” ,工会律师介入2小时调解结案

2021-11-23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林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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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工报讯 (全媒体记者林婷玉)维权“走错门”,还能当场领到工钱?这样迅速调解成功的好事真的发生了!近日,记者从广州市白云区总工会获悉,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裁前联合调解发挥积极作用,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12名农民工在工会律师协助下,少跑腿,顺利讨薪。

  12名农民工集体讨薪

  今年5月1日至7月25日,11名来自河南、四川、湖南等地的农民工,在姚某勇带领下到广州市白云区某一建筑工地做装修工人。装修项目完工后,发包人以装修有问题为由拒绝结清工钱。7月30日,这12名农民工向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广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广东省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支付工资共计29317.2元,赔偿金共计340200元,以及误工费共计36699.6元。

  工会律师接案耐心调解

  8月9日,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裁前联合调解中心组织调解该欠薪案,到场的有5名农民工代表、广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朱某杰和案涉包工头杨某彬。被申请人广东省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缺席。

  调解员、工会律师陈兰负责该案调解工作。陈兰向记者讲述了调解过程。调解一开始,杨某彬就急于告诉她,姚某勇在仲裁申请书自述“承包案涉工地的装修项目后召集其余11名农民工到工地干活”的说法不对。杨某彬说,该项目是他承包后再分包给姚某勇去做的,12名农民工与被申请人不存在劳动关系。

  调解中,陈兰了解到,12名农民工不需要接受两被申请人的考勤管理,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安排时间、自带工具到工地里干活,干一天算一天工钱。而该装修项目的总价则由姚某勇与杨某彬商定,已领取的工钱也不是由两被申请人发放。“由此推断12名农民工没有证据证明与两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陈兰分析道。

  维权“走错门”也能讨回工钱

  陈兰向农民工代表解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案属于劳务纠纷,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农民工们才知道大费周折维权竟是“走错门”,越发着急了。

  “大伙只想领回该得的工钱都那么难吗?今天岂不是白跑了?”姚某勇的话深深触动了陈兰。看到他们无奈地在集体讨薪群里议论,陈兰决定继续调解,努力做杨某彬的思想工作。巧合的是,该装修项目当时已验收完毕,满足结算条件。陈兰建议杨某彬先与姚某勇结算,以了结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诉讼给个人带来各种不良影响。

  经过陈兰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12名农民工现场领到被拖欠的劳务费共计29796.2元,并与杨某彬签订了结双方这段期间各项权利义务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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