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 “隔离”前夫骚扰

2022-05-19 来源:广州市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作者:张雅慧 郭学敬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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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人身安全保护令  “隔离”前夫骚扰

  近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针对一起家庭暴力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人筑起“安全墙”,有效防止施暴行为继续发生。

  基本案情

  阿香和小冯(均为化名)曾经也是一对羡煞旁人的恩爱夫妻,双方经人介绍认识,相知相恋,婚后生育一子。然而,小冯在儿子出生后性情大变,经常喝酒,更是多次在喝酒后打骂阿香。阿香忍受不了这样的日子,于是与小冯协商离婚。

  离婚后,小冯多次向阿香表示悔改,阿香考虑到儿子年龄尚小,而且小冯态度真诚,决定继续与小冯共同生活,并于五年后生育一女。

  儿女双全的美满并没有改变小冯,小冯继续沉迷喝酒,喝酒回家后就打骂阿香,阿香痛下决心改变生活,于是偷偷搬离不再与小冯共同居住。

  在阿香搬离后,小冯就经常到阿香工作的地方骚扰阿香,导致阿香被辞退。此后,为了让阿香回去与其共同生活,小冯多次前往阿香的娘家骚扰阿香的父母和弟弟,也经常通过跟踪、发短信、打电话的方式威胁阿香,还曾暴力殴打阿香致其头部受伤。

  为此,阿香多次报警,公安部门依法就小冯骚扰阿香的行为对小冯作出了行政处罚。然而,小冯仍然不知悔改,甚至变本加厉,每天通过微信、短信甚至在女儿学校的家长微信群中发表侮辱阿香的言论,让阿香不堪其扰,精神低落。

  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严重干扰的阿香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禁止小冯对其及其近亲属实施跟踪、骚扰、恐吓等行为。

  法院发“令”护“她”

  承办法官李欣收到申请后,当日便开启“绿色通道”约见阿香了解具体情况,阿香向承办法官提交了报警回执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等,足以证明小冯确实曾对阿香实施家庭暴力及骚扰、辱骂等行为。

  阿香无奈地表示:“小冯不仅骚扰我,还经常到我娘家骚扰我父母,我父母年龄很大了,小冯的行为让他们身心疲惫,身体每况愈下,而我自己为了小冯还要东躲西藏,无法正常工作生活和交友……”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承办法官于当天下午联系小冯,但小冯以工作无法请假为由拒绝到法院说明情况。考虑到阿香的证据比较充分,而小冯又采取避而不见的回避态度,为及时保障阿香的人身安全,承办法官在次日就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小冯接触、跟踪、骚扰、恐吓阿香及其近亲属。

  裁定作出的当天下午,这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就送到了阿香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和居委会。

  5月10日,经承办法官回访,阿香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以来,再也没遭受到小冯的侵害或骚扰。

  法官说法

  广州增城区人民法院李欣:

  家庭暴力不仅表现为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以侵害身体为主要形式的侵害行为,还包括跟踪、骚扰、谩骂、恐吓等形式侵害他人精神的侵害行为。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本案中,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群众遭遇家庭暴力时,可以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最大限度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阿香的案例是广州法院贯彻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缩影。快立速裁,加强引导,部门联动……全市法院积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家暴受害人高高筑起“安全墙”。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等七部委于2022年3月5日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发布后,广州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以快速立案、优先排期、专案处分、高效执行等方式对家暴受害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保护,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并与妇联、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联手,妥善解决涉诉受害人的实际困难。

  快立速裁,畅通绿色通道

  越秀区法院

  采取优先受理、快速处理原则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并积极回访跟踪落实保护令效果;在涉及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案件中,重点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安排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与测评,了解未成年人的身心情况,及时给予安抚与治疗。

  天河区法院

  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互通机制,提高案件审查效率。

  白云区法院

  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审理程序中建立落实“快速审查立案——优先排期审理——高效送达执行”的模式。

  黄埔区法院

  开通反家庭暴力保护的快捷绿色通道,家暴受害人通过“黄埔少年家事审判”微信平台的家暴干预页面,填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信息,提供报警回执及简单描述情况,就可申请立案。整个过程操作简单、快捷,为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供了绿色通道。

  花都区法院

  成立反家暴工作小组,为家暴受害人开辟诉讼绿色通道。

  加强引导,用好保护令利器

  对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无法提供证据或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发现当事人遭遇家庭暴力的,由承办法官先行指导家暴受害人提供证据或证据线索,适当使用律师调查令、家事调查制度或依法院职权调取证据,并引导当事人依法及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部门联动,提升工作实效

  白云区法院

  多方联动,借助妇联、团委等社会力量协助家暴受害人入住临时庇护场所并提供心理疏导等社会服务,帮助家暴受害人重拾生活信心,恢复正常生活。

  黄埔区法院

  联合区妇联、团区委、区公安分局等多部门共同构建了反家暴联动工作平台,对相关社区、村镇发生和发现的家庭暴力案件,首先由各街镇妇联和公安派出所先行介入,引导家暴受害人主动寻求司法机关和妇联予以特殊保护,避免产生不良及严重后果,后期则由法院出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对相关家暴行为予以制止。

  南沙区法院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作出后函告辖区的公安机关保持警觉,履行保护义务,构建起人民法院、职能部门、社会团体、村社(组织)深度联系模式,以达到快速发现问题、合力解决问题的效果。

  意见发布以来,广州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5份。下一步,广州法院将继续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依法保护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来源:广州市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作者:张雅慧 郭学敬 李欣)

  责任编辑:蒋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