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8条举措推动实现县级工会“七个全覆盖”

2022-10-31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黄细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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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工报讯(全媒体记者黄细英)县级工会在我省工会组织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发挥着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近日,省总工会印发《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县(区)级工会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功能、强化组织建设功能、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工作经费保障力度等五大方面提出18条举措,着力推动实现县级工会“七个全覆盖”的专项工作目标任务。

  “七个全覆盖”包含实现工业园区工联会全覆盖、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全覆盖、工人文化宫建设和服务全覆盖、职工服务中心全覆盖、“全域智慧工会”模式全覆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专业队伍建设全覆盖和工会干部培训全覆盖。

  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七个全覆盖”是广东工会加强县(区)级工会工作的历史性推动,对加强广东县(区)级工会工作的目标、途径、抓手作了全面提升。

  每年给予各工业园区工联会

  2万元经费补贴

  《措施》提出,要加强县(区)级工会思想政治引领功能,推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建设。以加强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为抓手,在全省选树30个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示范县(区)级工会,省总工会对每个示范县(区)级工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经费补助,探索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和工作创新,强化榜样引领作用。

  县(区)级工会直接面向基层、联系基层、服务基层,是工会抓基层打基础的“一线工作部”。要积极构建纵横交织、覆盖广泛的工会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会根基。

  《措施》提出,要开展非公企业工会“强基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要加强县(区)辖工业园区(含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区等)工联会建设,上级工会从工作指导、人员力量、项目经费等多方面给予支持,每年给予每个县(区)辖工业园区(含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区等)工联会2万元经费补贴,力争实现县(区)辖工业园区工联会全覆盖。

  当前,随着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县级工会面临的工作任务更加多样,职能作用更加重要。深入加强县级工会工作,要适应新形势的新要求。

  《措施》提出,要实现县(区)级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全覆盖。指导县(区)级工会全覆盖建立健全“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站、“劳动仲裁+工会”联合调解中心等劳动争议多元化解阵地,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业务技能竞赛,健全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专业人才培养选拔体系。要加强对县(区)级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对县(区)“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补助经费总额的40%;对县(区)“劳动仲裁+工会”联合调解工作补助经费总额的50%。充分发挥工会12351职工热线作用,县(区)级工会对热线交办的工单事项及时落实反馈。

  建工人文化宫

  最高补助1200万元

  在县(区)级工会服务阵地建设方面,《措施》聚焦职工服务阵地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目标,培育壮大县(区)级工会服务阵地,拓展服务项目,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开放共享,实现县域内职工活动与服务基本覆盖,积极探索和规范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实现途径。

  《措施》提出,要加快实现县(区)工人文化宫建设和服务、职工服务中心的全覆盖。提出要加大县(区)工人文化宫建设改造保障力度,对“三类地区”(即粤东粤西粤北的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民族地区自治县和珠三角山区县、市、区)新建工人文化宫补助最高限额增加到1200万元,对非“三类地区”新建工人文化宫补助最高限额增加到1000万元。在职工服务中心建设上,将持续开展“省职工服务综合体”及“省职工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获评省职工服务综合体试点的县(区)职工服务中心,每家奖补30万元工作经费;获评省职工服务示范点的,每家奖补10万元工作经费。在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建设上,坚持“工会爱心驿站”建设经费向县(区)级工会倾斜,对于县(区)级工会申报且符合评定标准的,授予省级“工会爱心驿站”标牌,每家给予5万元补助经费。

  同时,面对数字化的浪潮和“三新”群体的需求,《若干措施》提出要实现县(区)级工会“全域智慧工会”模式全覆盖。通过推进“粤工惠”平台迭代完善,依托会员积分体系助力县(区)级工会开展服务职工普惠活动,自2022年起每年为每个县(区)级工会补贴发放价值5万元的会员积分。同时,推进工会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区)视频会议系统三级全覆盖。

  配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每年负担6万元/人

  为保证工作队伍的力量,《措施》提出,通过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壮大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专业队伍、抓好工会干部培训、开展省总工会机关干部联系基层点工作等途径,充实加强县(区)级工会工作力量。

  《措施》要求要实现县(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专业队伍建设全覆盖。在省总工会为每个镇(街)配备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基础上,突出加强对县(区)级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配备,每个县配备2名,基层工会数职工会员数量多、工会工作为省级示范单位的县(区)级工会配备3名。对县(区)级工会配备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采用分级负担方式,省总工会每年负担6万元/人,并纳入职工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县(区)总工会要加强对全县(区)各类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薪酬统筹与队伍统一管理,坚持集散结合,充分发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在加强县(区)级工会工作的功能作用。

  此外,还要实现县(区)级工会干部培训全覆盖。划分7个培训片区覆盖全省县(区)级工会,组织县(区)级工会干部就近集中参加工会干部培训班,每年将县(区)级工会干部轮训一遍。

  责任编辑:戴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