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职业教育……这些代表委员的建议获答复

2024-02-27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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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乡村振兴、职业教育……这些代表委员的建议获答复(引题)

  大力培育服务农村农业经营主体 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师范院校发展(主题)

  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在粤代表、住粤委员通过高质量提案、大会发言、小组讨论等,精准建言献策,广泛凝聚共识,在全国两会平台上发出了“广东声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新广东贡献了智慧和力量。2024年全国两会即将拉开帷幕,代表、委员们的有关建议、提案,也获得国家相关部委的答复。

  建议: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答复: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去年的全国两会上,作为返乡创业的90后“新农人”,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增城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沈燕芬一直关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她提出了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以县域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为载体、加快构建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建议,希望为振兴家乡发展贡献“新农人”力量。

  农业农村部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供销合作总社,作出了答复。农业农村部表示,2018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申报规模可适当降低,由各省视情况确定;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23年)》,鼓励各地通过以奖代补、贴息贷款等方式,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2022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建设,承担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项目实施和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加快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农业农村相关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关于以县域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为载体、加快构建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议,答复表示,农业农村部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服务模式,推广“服务组织+村集体+农户”“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组织形式,以专业化、规模化服务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目前,全国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04万个,服务面积达到18.7亿亩次,服务带动小农户8900多万户。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立足工作定位,以组织发动和规范发展为重点,大力培育服务主体,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推进服务资源整合,强化典型模式引领,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

  建议:进一步强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

  答复: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去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能源茂名热电厂有限公司新能源发展工作小组业务员曹燕明提出当前儿童残疾预防工作有待进一步优化,表现在全国有很多城市尚未建成紧邻婚姻登记处的“一站式”婚育健康医学检查场所,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检查率不高,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和儿童致残性疾病信息统计和共享制度不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称,该委不断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先天残疾发生,2021年全国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分别达到70.9%、93.5%,产前筛查率为85.7%,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为98.0%和97.1%。

  在加强儿童残疾预防、干预能力建设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断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落实,指导各地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推动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策略,提升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水平,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推动建立0—6岁儿童致残性疾病筛查、诊断及康复救助衔接机制,促进残疾儿童信息共享,部署“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等研究任务,以“预防出生缺陷日”为契机,连续6年组织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主题宣传活动。

  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上,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升残疾儿童保障能力,加强康复服务供给,制定康复服务团体标准,强化培训,将符合条件的康复治疗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同时,健全特殊教育体系,落实“以县级为单位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和高中教育,支持普通幼儿园核收残疾儿童,强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加强普通与特殊教育融合、推动职业与特殊教育融合、促进医疗康复和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落实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人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优先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推进特殊教育资源全覆盖。

  接下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继续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预防和减少先天残疾,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建议:提升中小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

  答复: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地方师范院校发展

  作为十三届、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副校长许玲一直关注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及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问题。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她提交的《关于提升中小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学历的提案》,建议从系统层面统筹规划、多措并举,切实提高我国1580多万中小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打造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教育部在答复中指出,多年来,国家大力推动研究生层次教师培养,加强地方师范院校建设,实施示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支持欠发达地区师范院校青年教师到高水平师范院校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推动提升欠发达地区师范院校教师学历水平。截至2022年,共有215所师范院校、500多所非师范院校参与教师培养,基本形成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师范生培养规模逐年扩大。

  另外,教育部认真做好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地结合教师数量及任教学科等实际需求,同部属师范大学加强供需对接,完善年度招生方案。部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按协议履约任教满一学期后,可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截至2022年,部属师范大学累计招收公费师范生14万人,为基础教育学校补充了一批高素质教师。

  在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工作中,教育部逐步提升教师培养学历层次,在学位授权点审核和招生计划管理中,对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特别是长期从事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的院校给予支持,鼓励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职业技术教育硕士,鼓励高等职业学校在职专业课教师报考硕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校履约任教。在攻读研究生期间,探索脱产学习与在岗实践相结合的培养形式,探索多主体跨界协同育人路径。

  在经费支持力度上,中央财政加大对师范教育的支持力度,通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转移支付统筹予以支持。资金分配时,向承担师范生培养任务的省份倾斜。资金使用上,赋予地方较大的自主权,加大对地方师范高校建设及师范专业投入。

  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校适度扩大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吸引广大在职教师报考,进一步提升学历层次和教学水平。继续加强师范生培养系统设计,支持部分高水平师范院校加大教育硕士培养力度,督促相关学校加强统筹,用好现有系列政策,推动师范教育高质量发展。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强化政策支撑,加大师范教育投入力度,并重点支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地方师范院校发展。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全媒体记者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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