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印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2024-05-14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莫冠婷 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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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工报讯 (全媒体记者林婷玉 通讯员莫冠婷 王方)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日前,省民政厅等19个部门印发《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儿童主任和“双百”社工定期走访制度,开展分级分色跟踪服务。同时,部署实施“五大行动”,其中包括实施安全防护行动,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作为网络安全保护重点对象,加强对儿童网络欺凌、侵犯隐私等有害信息的巡查处置。

  《实施方案》明确,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未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困境儿童包括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家庭儿童、重残儿童、兜底监护儿童,以及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文件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类型等六类对象。

  《实施方案》明确根据风险等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为四个等级:高风险(红色)、中高风险(黄色)、中低风险(蓝色)、低风险(绿色)。建立儿童主任和“双百”社工定期走访制度,开展分级分色跟踪服务。其中,高风险等级(红色)为需紧急干预的儿童,应在发现或接报个案情况后即时介入处置。

  工作目标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到2026年,以儿童需求为导向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高效,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更加坚实,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氛围更加浓厚,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更加有效的保障。

  《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强各部门数据比对,加强精准识别,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基本生活、兜底监护、教育、医疗、康复、住房等分类保障和关爱服务。根据《实施方案》,广东将实施精神素养提升行动、监护提质行动、精准帮扶行动、安全防护行动、固本强基行动共五大行动。

  责编:黄瑜

  二审: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