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总出台《关于全面决战决胜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的实施意见》

2020-06-03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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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工报讯(全媒体记者王艳)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也进入攻坚的关键时期。6月1日,省总工会出台《关于全面决战决胜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增强我省干部职工打赢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实施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物质帮扶和思想引导并重,做到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物质送温暖与精神送温暖相统一,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向党和广大职工群众交上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的合格答卷。《实施意见》明确完成“一个总体目标”:到2020年年底全省现有全国级建档困难职工全部实现解困脱困,同步迈入小康社会。切实抓好“两项重点任务”:到2020年年底,所有能够达到脱困条件的全国级在档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连续6个月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全部实现脱困;因重病、残疾等因素无法脱困的全国级在档困难职工,通过推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和工会常态化帮扶,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全部实现解困。全省各级工会要坚持精准帮扶、普惠要求、公正原则和互济特性。

  《实施意见》要求构建完善城市困难职工长效帮扶机制,健全困难职工工作融入党政大局机制、工会常态化帮扶机制、困难职工动态管理机制、“互联网+”服务职工工作机制和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帮扶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要牵头组织对在档全国级困难职工家庭深入走访,做到基本情况清、致困原因清、帮扶需求清,在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制定精准帮扶施策。同时,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要牵头所属县区统筹谋划完成解困脱困工作目标,制定时间表、留出缓冲期,严格评估、逐户核实脱困职工家庭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做好脱困退出工作,巩固拓展帮扶成效。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工会要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资金管理、强化督导检查、做好宣传引导、改进工作作风,要把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剩余脱贫攻坚任务与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深入困难职工群体,走万家,定责任,摸实情,出实招,加强分类指导,推动解决问题,让广大职工切实感受到工会组织是真正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值得信赖的“娘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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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工报责编:徐红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