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 发布服务“六稳”“六保”典型案例

2020-06-18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许接英 吁青 黄慧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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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工报讯 (全媒体记者许接英 通讯员吁青 黄慧辰)6月1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服务“六稳”“六保”10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反映了全省法院在审理买卖纠纷、货运纠纷、租赁纠纷、企业重组、劳动纠纷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妥善化解各类涉疫矛盾纠纷,为全面复工复产达产、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的情况。

  据了解,这是该院发布的第五批疫情防控期间民事行政案例。

  案例1

  厂方拖欠供应商货款

  判决:分期支付助工厂复产

  东莞某塑胶商行是广州某鞋业公司原材料供应商,双方合作多年。从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鞋业公司共向商行采购塑料原材料20余万元,但仅支付4万元货款。塑胶商行多次催讨无果后,于2020年4月诉至法院,请求支付尚欠货款和逾期付款利息。法院依法对鞋业公司账户予以冻结。

  广州花都法院审理认为,鞋业公司经营多年,除本案外并无其他涉诉纠纷,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产品出口贸易销售不佳没有开工,目前已召回80多名工人并恢复部分生产线生产。法院考虑到公司当前生产之所急需,引导原被告充分考虑双方合作多年和被告的现实困难并达成调解协议:鞋业公司分9个月支付拖欠货款,利息减半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双方共同分担,共渡时艰。调解协议达成后,法院解除了对鞋业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让企业及时发放工人工资,维持正常复工经营。

  案例2

  滴滴车司机拖欠租金被收回车

  判决:出租公司免收3个月租金

  何某与广州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2018年签订合同,约定以融资租赁形式租借车辆用于滴滴网约车服务,36期满后车辆所有权归何某所有。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何某停付租金,公司收回车辆并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由何某支付欠缴租金、车辆维修费及提前退车违约金等合计45850元。

  广州花都法院审理认为,何某因疫情隔离措施无法出车而没有收入,促成合同履约既有利于个人复工,又有利于公司复产。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何某承诺补交2个月租金合计8900元,公司同意推迟收取租金,免收3个月租金合计13350元,何某从5月份取回车辆继续从事租车运营工作。

  案例3

  企业因资金链断裂欠薪80万元

  判决:工资足额保障其他费用适当减免

  汕头某公司主要生产销售婴儿用品,在全国有多家销售连锁店,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资金链断裂,拖欠15名员工工资、津贴、补偿金等,争议金额达80余万元。15名员工诉至法院,案件进入二审。

  汕头中院审理认为,该案涉及公司员工的工资、离职补偿、社保费用等,工资报酬应优先处置;公司正值资产整合重组,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应兼顾公司经营现状。经法院调解,在足额保障劳动者工资的前提下,其他费用适当减免,促成该公司与15名员工达成60余万元的调解协议,酌情减少公司复产困难。

  案例4

  离退休职工要求补缴公积金

  判决: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偿47万元

  何某等95人均为佛山某联合包装公司离职、退休员工,因公司没有补缴住房公积金95.5万余元,于2020年1月6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与包装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未获支持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佛山顺德法院审理查明,包装公司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营存在一定困难,如简单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会导致企业经营更加陷入困境。法院经组织特邀调解员、街道办工作人员对案件多次调查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包装公司一次性补偿47.7万余元,何某等95人撤回起诉。

       南方工报责编: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