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工资能否延期支付?省人社厅的标准答案来了

2020-07-16 来源:蓝娟 粤仁宣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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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期间,被隔离期间工资该如何计算?补回延迟复工期间的工作时间是否算加班?因疫情影响不能返岗复工的孕期或哺乳期女职工可否延迟复工?省人社厅《政策解读专栏》继续为大家解答疫情期间劳动关系领域的十个热点问题。

  一、职工因新冠肺炎进入隔离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均不计算为医疗期

  问:作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我的隔离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是否会被计入医疗期呢?

  答: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均不计算为医疗期。隔离治疗结束后仍需停止工作继续治疗的,自继续开始治疗之日起计算医疗期。

  二、企业需按正常劳动支付职工因疫情被依法隔离期间的工资

  问:我因疑似患新冠肺炎被依法隔离时,这期间工资该如何计发?

  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企业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三、企业拒绝符合医学观察期满后要求返岗的职工需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问:我在隔离治疗期满或者医学观察期满以及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结束之后要求返岗,却遭到了企业拒绝,这期间的工资该如何计发?

  答: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疑似病人在确诊未患新冠肺炎后,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自疫情严重地区返粤劳动者以及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集中或者居家隔离的劳动者,在医学观察期满后要求返岗,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的,应支付其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四、若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的职工加班合法并享受相应的加班工资

  问: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为保障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安排职工每天加班超过3小时、每月超过36小时,这是否违法呢?

  答:对不受政府延迟复工有关规定限制,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的企业,属于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且需要加班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其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限制,但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五、职工补回延迟复工期间的工作时间视为加班

  问:公司按照政府规定延迟复工后,要求我们职工补回延迟复工期间的工作时间,这是否视为加班?

  答:企业不得以受政府延迟复工有关规定限制为由,要求劳动者补回等量工作时间而不视为加班。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加班和休息时间要求的前提下,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在年度内统筹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依法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加班工资。

  六、因疫情停工停产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可按现有的工时周期来计算

  问:疫情期间,我们受政府紧急措施影响而停工停产的,应如何计算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的工作时间?

  答:企业受政府紧急措施影响而停工停产的,不影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按现有的工时周期计算工作时间。如果停工停产时间较长且综合计算工时周期较短的,经审批部门同意并备案后,可在本年度内统筹计算工时。

  七、因疫情影响不能返岗复工的女职工可申请带薪年休假等

  问:我是一名正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疫情期间可否向企业申请延迟复工呢?

  答:对于因疫情影响不能返岗复工的孕期或哺乳期等情况的女职工,经与女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女职工带薪年休假,也可以通过安排企业自设的福利假、实行休息日调休等形式合理安排女职工休息休假,保障孕期或哺乳期女职工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工资。

  八、“共享用工”的合作企业可通过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问:疫情期间,我们公司订单不足员工有富余想与一些缺工企业进行用工余缺调剂,实行“共享用工”,这种情况应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呢?

  答:由员工富余企业将劳动者借出至缺工企业工作的,不改变员工借出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员工借出企业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权益,并督促借入企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合作企业之间可以通过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员工借出企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将劳动者借出至其他企业工作,不得借“共享用工”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

  九、疫情期间的劳动仲裁可采取视频审理、书面审理等方式

  问:疫情期间,我有劳动纠纷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呢?

  答: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和解,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当事人可采用网络、邮递等方式提交资料,通过电话、在线视频等非接触即时沟通方式申请调解争议。符合条件的仲裁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可采取视频审理、书面审理等方式处理。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受疫情影响,无法到仲裁机构参加庭审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十、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问:公司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称无法按期支付工资,公司是否可以延期支付工资?

  答: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暂无工资支付能力、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编辑: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