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增加一次性节日慰问额度 标准不超过600元/人

2020-11-13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王艳 谭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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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艳 通讯员谭赓)11月11日,广东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增加一次性节日慰问额度 进一步落实工会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进一步落实工会消费扶贫行动,全省各级工会在落实《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工总〔2018〕5号)规定的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标准(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人均2500元)基础上,增加一次性节日慰问额度,用于购买消费扶贫产品,标准不超过600元/人。

  《通知》提出,各基层工会根据实际情况,2020年度一次性增加工会经费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额度,用于购买消费扶贫产品,标准不超过600元/人。增加的额度可结合元旦春节等节日分批使用,使用期限截至2021年2月28日。

  《通知》强调,增加的支出应纳入预算管理。当年度经费不足的,可使用历年结余。核算时,按相关规定,统一在“职工活动支出——其他活动支出”中列支。各级工会组织应通过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限各级财政预算单位)、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官网及APP、粤工惠APP“工会助农”专区和各单位对口扶贫点等采购扶贫农副产品。各级财政预算单位工会组织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农副产品时,鼓励优先采购广东扶贫协作对口93个贫困县的农副产品,以支持我省扶贫协作对口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和省直机关工会,要鼓励和动员基层工会前往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开展工会“春秋游”活动,组织职工前往交易市场休闲购物,并将交易市场作为工会活动基地,开展脱贫攻坚及爱国主义主题教育。

  编辑: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