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三方发文:鼓励为就地过年职工发“红包”“礼包”

2021-02-05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彭新启 曾文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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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东省总工会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下发《关于开展就地过年“劳资协商 共促和谐”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积极做好职工就地过年的服务保障工作,稳定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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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提出,要支持指导企业劳资双方围绕就地过年,按照依法合规、因企制宜的原则,就企业与职工关心的工作安排、休息休假、薪酬待遇等事宜开展协商达成共识,让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让职工安心、舒心过年。

  《通知》明确,企业要结合实际,做好春节期间职工的服务保障工作,营造暖心和谐的春节氛围。企业和工会组织应着重沟通协商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调休,以岗留工、以薪留工、以心留工;协商如何通过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等增强就地过年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协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节日庆祝活动,让职工节日餐饮“有年味”,保障职工活动中心等文体设施开放时间,满足职工文化需求。

  《通知》要求, 企业劳资双方要在班组、车间、分厂、公司、集团公司等层级,通过劳资沟通会、劳资恳谈会、企业工会与企业联席会议、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等形式,开展多形式多层级沟通协商,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做好职工就地过年的各项安排。必要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网络、电话、视频会议等途径开展非接触式沟通协商。

  《通知》强调,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要以开展就地过年“劳资协商 共促和谐”活动为契机,积极引导企业和职工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沟通协商,构筑劳资和谐。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劳动权益,指导企业稳定劳动关系,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在春节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企业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各级工会组织要动员广大职工发扬工人阶级识大体、顾大局的优良传统,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级企业代表组织要引导广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用心用情留人,以岗以薪留工,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让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编辑: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