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发布“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全总试点单位名单”

2022-01-17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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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艳)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发布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全总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等20家单位、首钢集团等50家企业(工业园区)为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全总试点单位。我省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被全总确定为“企业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塑造幸福生活环境全总试点单位”。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总工会要紧紧围绕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的通知》 试点任务要求,聚焦工会主责主业,以职工需求为导向,探索形成一批服务职工创新模式,建成示范性好、辐射功能强的服务型、枢纽型、高质量服务职工综合体和职工生活幸福、环境良好的企业样板。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发挥好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细化试点工作任务。各试点管理单位、承担单位要建立运行顺畅的管理机制,依托现有资源,挖掘特色优势,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元性,探索模式多样性,优化功能定位,实现试点经验和服务职工模式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总工会要认真谋划,按期完成试点工作规划。全总试点单位要按照三年规划、分年实施的要求,科学编制试点项目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规划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目标任务、功能布局、主要建设内容和任务;管理和运行体制机制;预算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社会环境评估分析;政策保障措施等内容。试点项目的年度实施方案要在三年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具体改革举措、建设任务、资金投入等,落实具体的试点项目和项目实施主体。鼓励各地各产业工会多层次多类型开展试点,此次暂未纳入全总试点的其他申报单位可纳入省级试点范围。

  《通知》 鼓励试点单位结合实际,以职工需求为导向,大力创新服务职工项目。全总将对2021年列入全总试点工会帮扶中心补助50万元,对列入全总试点企业(工业园区)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育创新帮扶服务职工项目,重点帮助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困难职工、劳务派遣工等特殊职工群体在生活服务、身心健康、托幼、子女教育、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同时,各省(区、市)总工会、试点承担单位、参加单位要统筹整合现有服务职工类经费,列支专项经费,支持开展试点项目。各试点单位要开展 “关爱职工公益伙伴纽带计划”,通过孵化培育、项目合作、专业运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专业智库、公益慈善、爱心企业、志愿服务等各类社会力量,开展理论研究和业务设计,搭建服务职工平台,实施关爱服务职工项目。

  《通知》强调, 各省(区、市)总工会要及时掌握和跟踪项目实施及运行情况,不断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取得预期成效。全总将建立工作交流平台,委托专业机构跟踪试点工作进度和项目实施绩效情况,对试点项目进行评估评价,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提炼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做法,建立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标准体系。对于试点工作举措得力、成效明显、主动作为的单位予以连续扶持并加大投入力度,继续安排扩大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