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7000余万元!广东工会22条措施助防疫促发展

2022-08-09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王艳 陈振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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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工会慰问社区防疫工作人员(资料图)

  南方工报讯(全媒体记者王艳 通讯员陈振豪)近日,省总工会下发《广东省总工会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三个层面在全省工会系统采取22条措施,投入7000多万本级经费,带动地市等各级工会积极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措施》中,由省总工会层面实行的措施包括:加快推进城市困难职工帮扶、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服务、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等重点工作落实;制定《广东省总工会进一步规范全民健身等相关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县级以上工会支出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工会经费用于全民健身、职工服务阵地建设等的相关规定;新增稳企纾困常态化“送温暖”经费1000万元,用于特困行业、困难企业和特定地区的暂时生活困难职工送温暖慰问活动;新增粤东西北地区暖心纾困专项资金60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和困难职工慰问。继续落实粤东西北山区县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专项经费2000多万元,用于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入会、安全保护、健康体检等权益保障服务;设立应急救助专项资金500万元,对因疫情、灾害、遭遇意外事故、工伤或职业病等突发原因出现较大损失,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会员,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应急救助;对积极参与医疗抗疫、抢险救灾、救援援助等紧急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会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慰问;新增爱心托育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全省选树50个爱心托育普惠服务试点;设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500万元,积极开展对医务人员和疫情防控一线职工的慰问活动;减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租用工会物业房租;投入职工互助保障项目经费500万元,向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和中小微企业赠送“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缓解困难行业企业职工因患重大疾病导致的经济困难。同时,各地级市总工会按不低于1:1的比例投入配套资金,进一步加大互助保障赠送力度,助力困难行业企业解困。

  《措施》要求市、县级总工会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爱资金,加大工会“送温暖”帮扶力度,县级以上工会可参照省总工会做法开展应急专项救助和增设爱心托育专项资金。同时,鼓励县级以上工会因地制宜利用工人文化宫等职工服务阵地,为小微企业、困难职工、转岗再就业职工创业提供阶段性优惠办公场所。

  《措施》还要求市、县级总工会落实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鼓励市、县级工会减免租金,加大消费帮扶工作力度,包括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脱贫地区产品,可通过官方消费帮扶平台和各单位乡村振兴帮镇扶村工作的对口帮扶点进行采购,基层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消费帮扶至2025年底,增加额度标准不超过600元/人/年。

  同时,支持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小微企业,鼓励各级工会在开展劳动模范、技术工人和先进职工疗休养、会展以及工会春秋游(当天往返)等工会活动时,可按照全总和国家有关规定精神,通过必要的程序,将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事务性工作委托旅行社(应为由文旅部门评定为3A级及以上的旅行社)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企业承接。鼓励各级工会在《关于公布广东省首批技术工人疗休养基地推选名单的通知》确定的疗休养基地开展疗休养等活动。明确技术工人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费用和时长的上限标准,基层单位在劳动模范、技术工人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费用的列支科目等相关事宜。劳动模范疗休养按《广东省总工会劳模疗休养管理办法》执行。2022年省总工会本级设立技术工人和先进职工疗休养经费544万元,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中央驻穗单位、省属(集团)公司及有关厅(局)工会按不少于省总工会分配金额和名额的1:1配套经费。

  《措施》还对基层工会层面落实经费来源,严格执行上级工会规定,提出具体措施。

  为保障上述措施的落实,允许各级工会经过必要程序,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同时要求各级工会要统筹各项资金使用,建立工作台账,及时了解各项措施落实进展情况。工会财务、经审部门要加强财务与经审监督。

  责任编辑:戴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