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工会法: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一次工会法修改

2022-03-17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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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语: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大家更好地理解工会法修改的新精神、新规则、主要亮点和重要意义,南方工报网今日起开设“学习贯彻工会法”系列栏目,将陆续刊登工会法的解读、知识问答等内容,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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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一次工会法修改

  工会法修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回应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吸收了近年来我国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有益经验,是一次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修改。

  工会法修改的主要亮点

  本次工会法修改内容非常丰富,涉及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党中央对工会改革的新要求、完善工会法和工会工作指导思想、拓展工会基本职责、扩大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体现中央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新要求、做好与相关法律的衔接等方面,其突出亮点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其一,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指导思想,充分体现工会组织的政治性。明确“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工会法和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

  其二,积极回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拓展工会基本职责。将工会基本职责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扩展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顺应形势发展,契合职工需要,符合工会实际,为工会组织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满足职工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其三,落实党中央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明确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法律地位。增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条款,明确了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任务、内容和目标,为工会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其四,适应经济社会和职工队伍发展变化,进一步完善职工建会入会权利。规定“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依法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明确了入会权利随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而与时俱进,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夯实法治基础;明确社会组织中的劳动者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扩大了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覆盖。

  工会法修改的重要意义

  此次工会法修改的突出特点是回应和适应了新时代对工会的新要求,是一次立足新时代的修法。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有利于工会组织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更加自觉地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具体地落实到工会各项工作中去,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落实到职工群众中去。第二,有利于工会立足新发展阶段,把握新使命、新目标、新要求,担负起推动职工权益实现和全面发展的责任,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特点和优势,在推动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创造新业绩。第三,有利于促进工会参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团结动员广大职工支持、参与、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促进法治的完善和落实,维护好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第四,有利于促进我国工会法律制度体系更加科学完备,为工会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工会有效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提供法治源头上的坚实支撑。总之,此次工会法修改是一次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修法,将极大地促进新时代工会各项工作。(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姜颖 有删节)

  责任编辑:张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