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新丰县人民法院:化解劳动者受害赔偿纠纷

2023-10-24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徐亚辉 陈秀玲 潘淑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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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工报讯 (全媒体记者徐亚辉 通讯员陈秀玲 潘淑郡)近日,韶关市新丰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2022年4月,新丰某开发公司将某景区的部分工程交由张某承接,张某则雇佣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王某作为装载机司机。后王某在驾驶装载机下山过程中,由于刹车失效,连人带车翻下山坡。事故发生后,王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张某垫付了王某全部治疗费用及住院期间的费用。因王某、张某及新丰某开发公司三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王某遂将张某与新丰某开发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损失30万余元。

  在诉前调解阶段,原告王某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经鉴定,事故造成原告两个十级伤残,但原、被告仍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立案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原、被告对过错存在较大争议,承办法官遂决定组织当事人前往事故现场进行查勘。

  经过现场查勘,承办法官在景区内再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向三方明晰争议焦点,就法律关系、责任划分等方面释法;从三方责任出发,分析各方利弊,并指出意外事故并非故意伤害,引导当事人体会各方的不易。通过承办法官的细心劝解,三方最终达成一致,并当场签订调解笔录。

  责编:蒋灵茜

  二审: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