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实施诈骗?真“刑”!

2023-10-27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谢素芬 张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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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工报讯(通讯员谢素芬 张玥)“领导”打电话说要购入一批烟酒产品,迟点再结账,你会相信吗?小心是骗子在“精准诈骗”!近日,韶关市始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这样一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胡某威是清远英德人,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两次入狱。2022年5月刚刑满释放,胡某威就因一桩陈年旧案被始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原来早在2019年,胡某威与朋友胡某炎一路实施诈骗后流窜至始兴,并决定再次冒充领导实施诈骗。当天,在胡某炎冒充始兴县某乡镇领导,打电话让烟酒行老板余某将香烟、茶叶送至镇政府保安室后,胡某威便冒充保安,将放置在保安室用纸箱装好的20余条中华等高档香烟及茶叶抱走,得手后,两人返回英德将香烟出售,获利五千余元。经价格认证中心认证,被骗香烟价值为7550元。

  始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威伙同他人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胡某威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犯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胡某威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从轻处理。关于辩护人所提胡某威系从犯的意见,经查,胡某威与同伙分工合作,积极实施诈骗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所提从犯的意见不予采纳。

  始兴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胡某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被告人胡某威退赔被害人余某经济损失人民币7550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接到陌生来电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对方、盲目转账,如不幸被骗,请保留证据及时报警。

  责编:蒋灵茜

  校对:张苑

  二审:刘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