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调解 “被离职”孕期女工顺利返岗

2022-08-09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林婷玉 蒋艺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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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工报讯 (全媒体记者林婷玉 通讯员蒋艺翎)用人单位以怀孕为由,让女职工自行离职并将其移出工作群。诉前调解时,双方针锋相对,用人单位还否认此前行径。工会律师巧搭桥,双方最终重归于好。

  孕期女工称“被离职”

  案发时处于孕期的女职工谢某是广州市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一名销售跟单员。谢某称,公司以怀孕为由,让她工作到2021年9月9日自行离职,并在2021年9月10日把她从微信工作群中移除出来。

  谢某不服,2021年9月17日前往白云区劳动仲裁委申请立案,请求确认双方自2018年10月10日至2021年9月9日期间的劳动关系,请求公司支付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孕期工资、产假工资、哺乳期工资,总计73761.14元。谢某提供了微信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据。

  公司否认解除劳动关系

  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裁前联合调解中心依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委派工会律师陈兰于2021年9月30日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表示没有与谢某解除劳动关系,谢某可以重新回到岗位上班。而谢某听到公司以上表述后情绪比较激动,坚称:“老板娘让我自行离职的,现在来到劳动仲裁程序才这样说的,公司必须支付赔偿金,不然我处于孕期无法再找工作。”双方瞬间处于针锋相对的状态。

  为了打破僵局,陈兰律师及时拉开争议双方,分别耐心沟通,进入“背对背”调解环节。一方面,陈兰律师郑重其事地告知用人单位,如果确实是以怀孕为由迫使劳动者离职,依法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及三期待遇,那将是一笔较高的成本。公司立马表示没有解雇谢某。另一方面,陈兰律师向谢某耐心解释,其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并没有公司作出与她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而其劳动仲裁请求是以公司作出明确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为前提。如果坚持走法律程序,诉讼风险较高。陈兰律师引用了相关法律政策及其他类似案件阐明该案件可能的裁判结果。

  工会律师介入调解成功

  谢某听了陈兰律师的详细解释后冷静下来,提出可以重回岗位。陈兰律师把双方重新拉到一起进行调解。

  工会律师进行了多轮调解,向劳资双方普及本案涉及相关法律政策。最终,劳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公司让谢某回到岗位工作;谢某当天撤回劳动仲裁申请。

  责任编辑:张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