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二审

2023-12-26 来源:中工网 作者:张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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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二审

  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发布

  12月25日,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草案进一步完善了突发事件报告、预警、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方面的规定;同时,还进一步加强了公民权利保障、特殊群体优先保护等。

  2021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该草案是对现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修改完善而形成的,实际上属于修法性质。

  根据各方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的草案二审稿拟作如下修改:按照本法作为突发事件应对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的定位,处理好有关法律之间的适用和衔接问题;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应当坚持的原则和理念,完善应急指挥体制和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要求,完善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应急响应制度,规定协同应对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和新闻采访报道制度,明确发布预警的内容及渠道;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救援物资等的储备、运输、保障制度,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积极作用;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中的权利保障,完善对特殊群体的优先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紧急情况下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等。

  在完善突发事件报告、预警、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方面,草案明确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支持新闻媒体开展报道和舆论监督;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上报、处理机制;明确预警警报应当饱含的事项和信息,规定建立健全预警发布平台和预警信息快速传播渠道。

  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严格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完善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的规定等。其中,草案第85条规定:“因依法履行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职责或者义务获取的个人信息,只能用于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并在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结束后予以销毁。确因依法作为证据使用或者调查评估需要留存或者延期销毁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安全性评估,并采取相应保护和处理措施,严格依法使用。”

  (来源:中工网 作者:张伟杰)

  编辑:张苑

  二审:刘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