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出台新业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专项行动方案

2024-04-29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黄细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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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广东拟出台新业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专项行动方案(引题)

  支持工会代表劳动者与企业签订行业集体合同(主题)

  南方工报讯(全媒体记者黄细英)为着力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促进新就业形态规范健康发展,4月28日,广东省人社厅起草了《广东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行动方案》指出,将从规范用工指导、用工保障服务、争议处理效能提升、守法监督检查等方面开展工作。在规范用工指导行动上,指导平台企业完善涉及劳动者权益的规章制度。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制定和修订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直接相关的劳动规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开公示程序。支持工会代表或组织劳动者与行业协会、头部平台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就劳动权益保障核心事项开展协商,签订行业集体合同或协议。

  在用工保障服务行动上,《行动方案》鼓励各地探索创新适合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保障服务方式,改进和优化对平台企业的用工服务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维权服务。指导有条件的地市建设多形式、实体化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站点,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一站式服务。成立省级新就业形态用工保障联盟,指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比较集中的地市成立市级联盟,粤东西北地区成立区域联盟。推行区域联盟自治,多措并举引导辖区内平台企业规范自律。充分发挥协商协调机制作用,搭建起平台企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保障部门沟通联动桥梁,从源头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在争议处理效能提升行动上,《行动方案》提出,指导基层调解组织着力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强化“互联网+调解仲裁”举措,推广运用“广东劳动维权计算器”。指导平台企业成立企业内部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积极探索打造“人社牵头、部门协调、行业参与”的工作格局,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工作模式。统一裁判标准,适时发布涉新业态典型案例。鼓励法律援助机构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工作地或休息地设立法律援助站或联络点,就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责编:刘敏

  二审:刘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