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快新业态企业工会组建 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

2024-01-11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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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如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省有关单位答复政协提案时表示:(引题)

  加快新业态企业工会组建 代表劳动者协商核心利益(主题)

  当前,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去年,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东莞市新业态行业工会联合会专职副主席曾香桂提交《关于加强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提案》,建议维护司机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省总工会等单位意见,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

  提案:新业态劳动者维权难度大,建议加大保障力度

  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消费作出了重要贡献。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是稳定就业、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曾香桂经过多次调研发现,新业态平台企业存在规避用工关系的情况,新业态企业主体责任不清存在平台派单、算法规则不透明、为从业人员购买保险保障不足不够等问题,造成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

  “从企业为新业态劳动者购买的保险情况来看,主要以人身意外险等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为主,仍有受访者表示企业没有为其提供任何保险,同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的缴纳率较低。新业态劳动者处于底层弱势地位,维权难度较大。”曾香桂表示,新业态劳动者期盼政府给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提供工作生活便利等政策支持。

  为此,曾香桂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交《关于加强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提案》,建议相关部门能进行网约车、货车行业整顿,保障现有网约车、货车司机的基本收入需求,维护司机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答复:加快立法进程,全方位构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

  对此,“答复”表示,我省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率先提出新型用工关系判断标准、优化平台算法规则、重点群体休息时间刚性约束、参照有关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平台合作企业出现逃匿或无力支付报酬情形下平台企业可先行清偿等措施意见,在全国具有创新性。

  同时,加快推进新业态权益保障立法进程,在全国率先探索从法规层次上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此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提升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险覆盖率,推动灵活就业特定人员参加单项工伤保险,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制度,率先启动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切实保障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权益。截至2023年2月底,全省新业态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人数约174.6万人。

  另外,强化监督监管与行政指导,着力规范平台用工行为,建立与本区域网络订餐平台企业的常态化工作联系,指导网络订餐平台企业,优化平台派单机制和算法规则,保障外卖送餐员合法权益。指导平台企业加强外卖骑手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不断增强骑手交通安全意识。

  加强网约车平台企业监管。规范网约车平台经营行为,维护驾驶员合法权益。

  此外,畅通维权救济渠道,开通现场递交、邮寄、调解仲裁微信小程序等线上线下多类型申请渠道,便利新兴业态从业者在内的劳动者表达诉求。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为新业态从业者提供优质高效的“互联网+调解”服务。

  “答复”提到,下一步,我省将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智慧化监管体系,积极推动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立法进程,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构建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工会作用,加快推进新业态企业建会多元机制,代表或组织劳动者就劳动保障权益核心事项开展协商。(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全媒体记者王艳)

  责编:刘敏

  二审:刘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