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 减负,让“三孩政策”真正落地

2021-06-08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刘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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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专家认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但,也有人担心,“二孩政策”在落实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尚未解决,现在出台“三孩政策”会不会操之过急?

  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全面二孩”后,按理说应该可以刺激生育,但是,国家统计局的一项数据表明,2017年我国出生人口数量和出生率两个指标同时出现下降。而导致生育不升反降的主因是:女性因生育遭遇就业歧视、怕小孩无人照顾和生养成本高。

  不难看出,如果不扫清以上障碍,势必影响“三孩政策”的顺利落地。笔者认为,扫清障碍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减负。

  一是出台生育稳岗补贴等政策,减轻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负担。

  女职工不敢生育,最大的心理负担来自于用人单位的态度,生怕生育后会导致降薪降职,甚至丢工作。而用人单位方面,为一位女职工的生育,要额外依法付出不少成本,一些特殊岗位为不影响正常运行还得另外花钱找人顶岗。从用人单位经营成本来看,这是宗“亏本买卖”。因此,要提高女职工生育的积极性,关键还得看用人单位的脸色。

  如何去减少用人单位执行政策时的消极情绪,政府应该有所作为。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女职工劳动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开动脑筋、解放思想,出台政策让用人单位减负,比如,用减免税费方式,来提高招用女职工比例的积极性;出台生育稳岗补贴政策,或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范围,将为生育女职工保留岗位的用人单位纳入补贴对象;调节辖区内“共享员工”,及时解决因女职工生育后有岗缺人的问题。通过这些激励措施,让用人单位也成为政策红利的获益者,而不仅仅是个执行者。

  二是规范化建设“亲子园”,解决女职工的“带娃难”问题。

  目前,为解决“带娃难”问题,很多地方想方设法开办一些具有托儿所功能的场所。比如,“亲子园”、“亲子工作室”、“暑假入托班”、“带娃上班”、“车间暑假”等等。但是,因为缺乏专业人士的管理、教育,又没有统一的主管部门,这些场所很容易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生命力不强不说,还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比如,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教师除了殴打孩子,还强喂幼儿疑似芥末物。因此,规范化建设“亲子园”已势在必行。

  笔者认为,规范化建设的“亲子园”,应该是企业出资、政府运营、教育部门出师资、群团组织参与的共建共享模式,入托对象是本工业园(区)职工的3岁以下子女。亲子园由住址所在地的政府实行属地管理;对出资单位,依据法律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群团组织参与的,可借鉴上海市总工会牵头出资建设的“职工亲子工作室”的运营经验;师资工资由当地财政划拨。同时,为了解决幼教人员紧缺的问题,可以明确要求师范院校在校学生在毕业前应在“亲子园”实习一年以上等。

  规范化建设“亲子园”,也符合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5月9日印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精神要求。

  三是建立补充生育保险制度,适当减轻小孩的生养成本。

  可以参照补充养老保险的办法,在生育保险中发展补充生育保险,由职工缴纳、用人单位不缴纳,实行专款专用,作为缴费职工子女入托“亲子园”的入托费。

  “入托费”自女职工依法休完产假后将小孩入托至“亲子园”之日次月起发放,按缴费时间长短享受“亲子园”若干个月的免费保育服务,费用和月数可参照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办法,食宿等费用另计。职工及其配偶均足额缴费的,享受“亲子园”免费保育服务的期限可叠加,不选择叠加的可转入二胎或多胎使用。已缴费职工,其子女未享受“亲子园”免费保育服务的,可转赠一个直系亲属的子女享受,比如孙辈;未转赠的,退休后一次性退还。

  用补充生育保险来减轻小孩的生养成本,虽是杯水车薪,却值得一试,或许能为进一步解决生养成本问题探路和积累经验。

  总而言之,女职工的生育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未来的劳动力,生育成本不宜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承担,政府和社会都需要一起分担。

  编辑: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