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律师开庭前一天介入 被辞员工两天内获赔2万元

2023-03-10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许接英 邱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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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工报讯(全媒体记者许接英 通讯员邱铖雯)近日,广州市花都区总工会召开全区工会法律服务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该会继续加强完善工会法律服务,不断探索“工会+”多元化解模式,切实把劳资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起来看其中两起典型案例。

  开庭前一天申请法援

  开庭后一天拿到赔偿

  2022年,年仅19岁的王小姐入职广州某公司。该公司一直未依法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王小姐就职几个月后,无故单方解除与王小姐的劳动关系。王小姐遂向公司所在地的花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等。

  开庭前一天,王小姐得知职工可以向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后,立即到花都区总工会申请法援。对王小姐的申请,花都区总工会相关工作人员及时高效进行了审核受理,并指派工会律师代理王小姐的案件。

  工会律师接受委派后,面对第二天即将开庭的紧急任务,立即抓紧时间仔细阅卷,并与王小姐详细沟通案情,充分了解王小姐在本案中的具体诉求,同时,也向王小姐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在庭审中,工会律师依据案件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为王小姐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用人单位意识到其可能面临败诉风险后,主动申请与王小姐进行调解。最终,在仲裁员的主持下,本案顺利达成调解。王小姐在第二天顺利拿到2万元调解款。

  单方调岗致劳资“反目成仇”

  工会律师调解促握手言和

  黄先生在广州花都某公司从事电机组长一职长达数年。但某日,该公司单方面将黄先生调岗转为组员。黄先生难以接受,向该公司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等。经黄先生本人同意,仲裁院将案件委派至花都区三方联合调解中心进行案前调解。

  受花都区三方联合调解中心指派,来自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工会律师担任此案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黄先生认为其系被迫解除,有权主张经济补偿,而用人单位认为黄先生是单方辞职,无权主张经济补偿。双方各执己见,调解陷入僵局。

  其后,调解员耐心与黄先生沟通交流,得知黄先生更加希望能回到该用人单位继续上班,并从事原有工作岗位。在此情况下,调解员与用人单位积极沟通,通过情、理、法的结合,分析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最终,双方对按照原来的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调解方案达成一致。同时,用人单位表示今后不会再单方面随意调整黄先生的工作岗位。

  调解成功后,原本“反目成仇”的劳资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并对调解员和调解中心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戴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