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制作抖音“伪原创”作品获利 法院判赔158万元

2024-04-26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林婷玉 钟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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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工报讯 (全媒体记者林婷玉 通讯员钟晓丹)闲时“刷一刷”,随手“拍一拍”,喜欢“点个赞”……短视频已成为不少人茶余饭后的休闲方式。与此同时,热剧速看、简单搬运、切条视频、创意抄袭等短视频侵权问题也频频出现。4月23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河法院”)公开宣判一宗涉“伪原创”视频培训课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制作营销课程的企业和个人被判赔偿抖音公司经济损失185万元。

  案由:

  多人售卖搬运视频教程获利

  抖音公司是“抖音”短视频App的运营方。为保护原创视频,抖音公司通过多种手段构建抖音原创保护体系及配套审核机制,要求用户发布的视频作品不能含有对影视综艺内容进行低成本剪辑、录屏、图片录播等搬运内容。后抖音公司发现,某帮公司、某火公司及全某通过“某学习乐园”公众号发布《我把〈×××〉搬到抖音,1周赚了12万,半年全款买房:这个赚钱的新财路,瞒不住了!》等多篇文章,内容为教公众如何在抖音平台发布含有简单搬运、混剪影视片段的视频作品。同时,他们还制作以变相搬运、抄袭原创作品或影视作品,以及规避抖音平台审核检测为主要内容的短视频课程,在由某坞公司、某岛公司运营的“某聊”教育App上对外销售。

  抖音公司认为,某帮公司、某火公司及全某售卖付费短视频课程,教用户在抖音平台上发布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视频,其行为实质上是诱导用户实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获得不当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抖音公司遂向天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坞公司、某岛公司在其运营教育平台首页刊登声明、澄清事实,某帮公司、某火公司及全某停止侵权、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500万元。

  判决:

  课程营销者和平台均须担责

  天河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帮公司、某火公司及全某制作涉案课程视频在多个平台以直接播放和转载、直播等方式传播销售,查看量巨大,用户广泛,足以对“抖音”平台的商誉产生较大的不良影响。抖音公司要求某帮公司、某火公司、全某在相关官方网站及行业报刊上刊登澄清声明,消除影响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妥。关于赔偿数额,因涉案侵权视频课程及直播课程均通过网络传播,销售数量难以估算且无上限,综合考量课程销售金额、影响程度及范围、侵权行为人主观故意等因素,法院依法酌情判决某帮公司、某火公司、全某需赔偿抖音公司经济赔偿金185万元。

  某坞公司、某岛公司作为“某聊”学习平台的运营者,对该平台内容负有审核管理义务。涉案课程视频的介绍及标题有明显的“搬运”“伪原创”等字样,但某坞公司及某岛公司仍允许该课程在平台上播放、销售,并收取销售款项,明显对该视频课程的存在和销售知情,对涉案视频的高点击率和广泛传播具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抖音公司要求某坞公司及某岛公司在“某聊”平台刊登声明消除影响的诉请有理,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天河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万方法官提醒,自媒体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支持原创,通过提高自身创造力、剪辑技巧来提升视频产品质量以获得“点赞”,而非通过投机取巧“赚钱”。同时,媒体平台等互联网从业者也应加强审核力度,对于存在侵权行为的账号、视频产品及时采取封号、下架等措施,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市场秩序及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责编:蒋灵茜

  二审: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