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代雇主签名被判付货款,结果:雇主愿承担全部损失

2021-08-17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林婷玉 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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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工报讯 (全媒体记者林婷玉 通讯员王忠)  货车司机受雇拉货,因代签名惹上官司,导致微信、银行账户全被冻结,对日常生活造成困扰……近日,在工会组织和工会律师的帮助下,这场纠纷顺利解决。

  “我帮人拉货被冤枉了!”今年6月初,货车司机李某在阳江市江城区金沙社区工联会货车司机群的发言引起了工联会注意。“我们第一时间看到了,就联系了他了解情况。”金沙社区工联会的梁偏偏说。

  老家在重庆的货车司机李某,一直在阳江“跑车”,一家人也居住在这里。2018年,李某父子受雇主余某的口头委托,到批发商梁某处提货,并代雇主在《购销合同》的“欠款单位”处签下“代余某”等字样。

  3年多过去了,批发商梁某因没收到货款而将余某、货车司机李某父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父子承担支付货款65950.4元及其间产生利息的连带责任。

  鉴于李某父子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是受余某的委托而向梁某购买货物,且已对《购销合同》进行签收等,法院二审判决李某父子对他们签收的货物承担支付货款及其间产生利息的责任。该判决直接导致李某父子的微信及银行账户被冻结,给李某父子俩造成生活困扰。

  6月9日,金沙社区工联会了解情况后,约李某带齐资料到工联会,委托工会律师团成员王晓芳提供法律意见及援助。王晓芳一边安抚李某的情绪,一边根据他的案件情况作出详细解说,为他写下陈述书及再审申请书,拟向法院申请再审。

  最终,在王晓芳律师的建议和调解下,余某和李某协商一致,余某承担所有货款65950.4元及其利息,并给予李某1700元补偿。同时,供应商梁某在收到货款及其利息后,也给予李某2000元补偿。8月中旬,记者回访李某父子俩时获悉,他们的银行账户已解封。对工联会的帮助,李某父子俩表示感激。“经过这件事,我对工会组织有了全新的认识。能加入工会组织我感到很荣幸、很温暖,特别是对我们这些来粤农民工来说,加入工会组织,让我们有家的感觉。”李某说。

  记者从金沙社区工联会获悉,今年在推进“八大群体”建会入会工作上,该工联会实现新突破,仅今年上半年工联会新增货车司机14名,现今共有156名货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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